2012年10月23日

個人意識無法體會集體意識,行為矛盾總是存在於時空,是否有更好的人類社會決策機制存在 ?
 
生存的表徵就是自利。為了存在可將其行事合理化,所以存在充分條件就是自利。

所謂道德,法律都是後天的人為束縛,且因人、事、地、物而不一。

所以想透過所謂道德、正義...名義求取共識,難免雞同鴨講、緣
木求魚。
唯有以基本的生存語言"利、害"才能獲得共識,透過共同語言來討
論以求取社會、國家、世界之利才有機會來保障個人的利。
但一般人談到利似乎都以為是自私,鄙下的。這是被所教導的虛幻的道德,正義蒙蔽。

我希望保護地球環境,我愛其他物種,我尊重其他生命,這些都是為
了讓我的生命更美好,講白一點都是為了自利,為了我的生命更豐富。而生存目標不就是這樣嗎。

因為人類社會動則得咎。
為求最大利益 需要尊重、所以無為。
但我存在,要證明存在、要無不為、要與天地萬物合。
這是我向自然學習的原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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